我是一个农民工,于十月二十九日参加健筑工地劳动,十一月十四日在劳动中把脚歪了,小趾骨骨拆,之后老板给了两次医疗费及当时的生活费。现在拒绝提供医疗费及生活费。
回答数:910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您在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有权享受工伤待遇。您可以向当地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要求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如果您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维权时能够更好地证明自己的权利和损失。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8667 人今日律师解答 50950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