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第一天就签了劳动合同,3月14日上班的,做五休二,上到3月25日,因为有事请了几天假,今天人事打电话跟我说不好意思,老是请假,跟不上进度,说不合适,这样能拿到工资吗?
2025-06-18 04:54首先,您需要了解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事项。因此,在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具体情况。 如果您在上班期间因个人原因请假,请务必提前向您的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说明并获得批准。如果未经允许擅自请假,可能会被视为旷工行为,这将影响您的薪资待遇和未来的雇佣关系。 至于您目前的情况,由于您已经连续请了几天假,且公司认为您无法跟上公司的进度,可能意味着公司认为您的请假行为不符合公司的正常运营需求。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有权要求您返回工作岗位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但是,具体是否能够得到相应的工资,还要看双方劳动合同的具体约定以及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 建议您尽快联系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询问具体的处理流程和相关的法律依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合法的方式寻求帮助,如申请劳动仲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