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应聘的一个理财公司是我上班的总公司附属的一个子公司,主要为总公司融资用的,现在的情况是我应聘的是一个理财公司,工作的是总公司旗下的另一个公司,现在公司拖欠工资、我该寻求什么法律帮助,去监察大厅人家受理吗?我需要提交什么资料?收集哪些证据证明我工作的公司跟劳动合同签的公司是一个?我们得告谁?之前的工资是董事长的个人账户转账的
2025-10-22 09:33尊敬的客户。 关于您所描述的问题,建议您首先与您的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沟通,了解实际情况并协商解决。如果情况无法得到妥善处理,您可以考虑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提供给监察大队的材料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 -与该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其他相关文件; -工作期间的工作记录(如考勤表、工作日志等); -相关支付凭证(例如工资条、银行流水等); -公司欠薪的事实和原因说明。 请您注意,如果您已经离职,但仍然保留了与原公司的联系,并且能够证明自己曾经在职,那么您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申请劳动报酬以及赔偿金。 最后,请务必保留好所有相关的书面和电子文档,以便于日后申诉使用。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