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工人,由于工厂欠缴保险费用,导致我将单位投诉到劳动仲裁那里,欠缴时间是2017年的8月份至2018年的3月份。(我是2018年3月末辞职)经过仲裁协调后,给我的保险在8月10日缴费了两个月(给我交的是2018年的2.3月份),仲裁负责我这个案件的负责人在8学15号给我打电话,告诉我到仲裁从新办理手续,我于8月16日去仲裁后,仲裁负责人让我撤诉,从新再办起诉手续,我不同意,负责人就翻脸,强行让我办理从新起诉手续,之后我没有办法去找仲裁的队长,队长也让我按照从新起诉来办理手续,没有办法,我就签字撤诉,请问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去应对仲裁?投诉多长时间仲裁对单位才能下最后通碟?
2025-10-22 08:08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面临的情况包括。 仲裁协调过程中的争议解决。如果您认为仲裁协调的结果不公正或者无法满足您的权益诉求,您可以选择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问题。如果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则可以考虑提起诉讼。 仲裁裁决执行。在仲裁过程中,如果有争议未得到解决,可能会涉及到强制执行措施。这通常发生在涉及金钱债务的情况下。具体操作方法需要遵循当地法律法规。 重新起诉与维权。如果您不同意仲裁结果并决定继续进行申诉,可以通过重新申请仲裁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程序中需要注意收集和提交相关证据,并确保遵守当地的诉讼程序规定。 等待最终裁决。无论采取何种途径处理,最终裁决都将由仲裁委员会作出。如果被告方拒绝支付赔偿金或其他要求,您有权利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详细了解您的情况,制定合适的策略和行动方案。同时,保持耐心和积极的态度,相信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可以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