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市级政府部门的聘用人员,从2008年开始在部门任职。2011年局里说要改为和劳务派遣签合同,我们签了一次,2013年开始到现在一直都没有签。现在因为市政府有文件说要减少聘用人员,局里准备等我们合同到期了就解除合同。想知道这样我们有赔偿金吗?从08年至今已经10年是否算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谢谢
16天前关于您所提到的问题,我需要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才能给出准确的回答。不过,我可以提供一些一般性的信息。 首先,如果您的合同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签订,那么可能意味着存在未明确约定劳动关系性质的情况,这可能会导致争议或纠纷。因此,在任何情况下,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都是非常重要的。 其次,关于是否有赔偿金的问题,这取决于您与公司之间的具体约定。通常情况下,如果合同中明确了赔偿条款,并且该条款符合法律规定,则应按照合同中的规定支付赔偿金。然而,如果没有这样的规定,或者规定不符合法律规定,那么您可能无法获得赔偿金。 最后,关于合同期限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才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您是在2011年被派遣至政府机构并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在2021年之前,您可以随时提出辞职,除非您违反了服务期协议或其他相关约定。 综上所述,建议您详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及时与雇主沟通解决合同问题。如果情况复杂,请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