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寒假再北京罗森便利店干了一个月寒假工,然后一个月下来加上过年三薪才给我发了1880的工资,还莫名其妙扣了五险一金,一个学生过年都没有回家挣那么点钱真的不容易,最后他们说我们签的是正式工合同,但是正式工应有的待遇我什么都没有还要扣他们应扣的费用,求律师告诉我他们这合法吗
2025-06-05 12:19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在寒假期间在北京罗森便利店工作,并且收到了一份不合理的劳动合同。这种行为可能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有权获得相应的报酬和福利待遇。如果您在工作中得到了相应的劳动报酬,那么您的权益应当得到保障。如果您的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水平,那么您可以要求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来计算工资。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如果您发现公司未按规定为您缴纳这些费用,您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最后,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便在必要时进行维权。同时,也可以考虑与公司协商解决问题,争取合理补偿。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还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处理。如果您需要更专业的法律帮助,请咨询相关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