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7年发工资2月份扣了两次税,签了劳动合同
2025-04-12 11:22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纳税人每月的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500元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500元的部分,按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在2月份的工资中已经扣除了一次个人所得税,则在2月和3月分别再次扣除一次个人所得税是不合法的。 如果您认为存在其他争议或疑问,请您提供更多的信息以便于更准确地解答您的问题。同时,建议您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解决此事,并保留相关证据以备后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