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7年11月6日,我爸(甲方)在给别人(乙方)打工的时候从房顶坠落,然后送往吉林大学第一医院救治,经诊断为脊椎骨折,右侧第9根肋骨骨折,之后在吉林大学第一医院手术,手术费用花了六万七千元,而且还报了农村的合作医疗,当时乙方说手术费让我们自己先花着,到现在已经两个多月了,在向乙方要钱时,他就说没有,我们应该怎么办?然后,乙方说要和我们签一个协议,我想问一下这个协议如果只找两个证明人,然后让乙方签字,在摁上手印,那么这份协议起到法律作用吗?还是要去做一下公正呢?
2025-04-25 11:25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双方签订的任何书面协议都应当是有效的。然而,由于您的父亲受伤后与对方签订的协议可能涉及赔偿问题,因此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 其次,关于协议中是否需要有公证的问题,这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以及你们所在地区的法律法规。一般来说,如果您希望确保协议的有效性,并且不打算通过其他方式解决纠纷,那么最好聘请律师帮助起草一份全面的协议,以确保所有方面都有明确规定。同时,也可以考虑请公证员进行公证,以增加协议的可信度。 最后,您提到“两个证明人”并让对方签字并在上面摁手印的做法并不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在中国,所有的民事行为都需要有相应的证据支持,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协议、证人证言等。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尝试与对方协商达成解决方案,或者委托律师介入处理此事。同时,也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的相关记录,以便将来需要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