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所在的公司跟我未入职前说的完全不一样,未入职前跟我说的是试用期一个月,然后转正,早九晚六,周末双休,满一个月的话就给发工资,不压工资。我现在已经满了一个月,但是现在要求我要签一个不合理的助理协议,不然的话就发不了工资。协议上的试用期改成了三个月,周末也要上班。而且签完协议以后半年以后才能离职,要不然就是你不要工资自己辞退,我想问下这种情况要怎么办
2025-03-23 16:31首先,您需要明确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其他正式工作合同,以确定您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您已经签订有正式的工作合同,并且该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试用期为3个月、周末上班以及在试用期结束后才发放工资等条款,那么您可能需要按照合同中的约定来处理。如果这些条款与公司的其他员工或公司内部政策相冲突,您可以考虑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寻求律师的帮助,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您没有签订正式的工作合同,而只是口头承诺或者未经正式通知就强制要求您签署不合理的协议,那么这可能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您有权拒绝并要求赔偿损失。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录音、电子邮件等),并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您的具体情况,以便做出正确的决策和采取适当的行动。同时,也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争议,避免将事情扩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