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上班已经有小半年了,公司给我提升到了馆长(管理者)一职,但是公司却未告诉我薪资待遇如何,是在一个月后告知,但是由于个人原因没有写异动申请,所以没有发相对应的提成,在开业后我带领的团队买了24万,我身为馆长提成都没有,在我卖够20万的时候才告知必须完成全部业绩才有提成,或是业绩的90%26万(总业绩30万)现在我提出了辞职!请问我能起诉他们吗?
24天前您有权根据劳动法要求公司支付您的薪酬和福利。如果您已经提供了足够的工作,并且公司的政策也允许员工获得相应的奖励,那么您可以向公司提出离职并请求赔偿。请注意,您需要保留所有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单、绩效评估报告等,以支持您的主张。 如果您对公司的处理不满,也可以考虑通过其他途径来解决争议,如与人力资源部门协商或寻求调解机构的帮助。如果情况仍然无法得到解决,您可能需要采取进一步行动,比如提起诉讼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在任何情况下,请确保您的行为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并尊重所有的法律程序。同时,保持良好的沟通方式也是非常重要的,以便于双方能够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