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时也傻眼了,借来的二十万要是还不上我就麻烦了,然后我只能找表妹,当时她也怕公安局抓她,就答应了我,但要我打了一张十八万的借条,要我打借条是躲公安局的查,后来奇妙风声过去了,见公安局也没查她,她就老问我还钱,请问在法律上她要承担责任吗?,这钱我该还吗?
2024-07-11 12:02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与表妹之间存在一个借款关系,并且您给她打了一张十八万的借条。借条是借款关系的法律凭证,表明您有还款的义务。即使当时您们之间有其他原因或目的,但借条本身具有法律效力,除非有证据证明借条是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下签订的。 至于您提到的“躲公安局的查”,这并不影响借款关系的成立。如果公安局没有对您或您表妹进行调查或采取行动,那么这笔借款在法律上是有效的。您表妹要求您还钱是她的权利,您有义务按照借条上的约定还钱。 如果您认为借款关系存在问题,或者有特殊情况导致您无法偿还,建议您与表妹进行沟通,看是否能够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争议,但需要准备相应的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在法律上,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您应当承担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