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需要单位批准吗
2025-02-26 07:07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不需要得到单位的批准。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但并不需要得到单位的批准。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以下简称“《劳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进行。《劳动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因此,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得到单位的批准。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者违反了试用期的其他条款或义务,如未按时参加培训等,则可能面临相应的后果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