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3月1日进入一家公司,3月底查出怀孕,到现在没有和公司领导说明。进公司的时候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缴纳五险,只签署了一份岗位说明,试用期1个月,现在已经5月,仍未转正。请问这种情况下,如果我告诉领导我怀孕了,按照以往公司的做法就是得辞退。如果我想保留这份工作,可以吗?或者如果被辞退,能否要求补偿?
25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您怀孕期间,除非有正当理由(如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否则用人单位一般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至于您的其他疑问,建议您可以直接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人事经理沟通,了解公司的具体规定和政策,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同时,也可以考虑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合同副本、工资单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最后,如果您对公司的处理方式不满,可以考虑通过合法途径维权,例如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