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地因机器故障救人导致右手大拇指末节离断缺失,近节骨折功能缺失。现二次手术钢板己去除。问一下可以伤残鉴定吗?是否必须受伤六个月才能鉴定?定?谢谢。
16天前您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应当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是在工作中受伤,并且已经进行了第二次手术,钢板已经被去除,这表明您的病情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和治疗,因此您可以进行伤残鉴定。伤残等级的评定需要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或司法鉴定机构依据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评估。如果您认为自己符合伤残鉴定的标准,请尽快联系相关部门或医院进行申请。同时,建议您与雇主协商赔偿事宜,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