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本人8月在一家公司辞职,15年5月入职的,后来去年8月工作期间少了两件货品,然后今年8月辞职时候就算在了我的工资上。问题在于我们的货品有多种规格,便宜的400元左右,贵的3000元,去年少的货品无法确认型号,但经过我们当时的店长盘点,盘点出少货的范围,但是公司经理确不承认店长的盘点结果,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强行胡乱的指认两件3600多元的货品让我陪,在我8月工资里扣除。并且少货原因一直不明。
2025-01-23 20:02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向我咨询您的具体情况。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似乎存在一些争议和纠纷。首先,关于您在8月份离职时被要求支付额外费用的情况,我们需要了解具体的细节,包括该费用的具体数额以及您是否对此有异议。如果您认为公司的做法不合理或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您可以考虑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如与公司进行协商或者寻求第三方调解等。同时,如果有关于工作环境、劳动权益等方面的问题,建议您及时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此外,对于您提到的“少货”事件,由于缺少详细的信息,可能需要更深入地调查才能确定是否存在不当行为。如果您希望进一步讨论这个问题,请提供更多的背景信息和证据,以便我们可以为您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支持。 再次感谢您的信任和理解。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