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学历是大专在读,两个月前被学校安排进了游轮上工作(本人在哈尔滨,公司在重庆),工作了两个月没有签劳动合同,工作强度不能接受,每天早上五点半起床,(迟到罚值日一天,几乎一天没有休息),晚上个别最晚时要到一点左右,平时也要到11点左右,并且没有休息日,(工资也从没有算过加班费),这种情况辞职后可以根据什么法律法规得到什么样的赔偿补偿
16天前首先,根据我国《劳动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员工提供合法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如果您认为公司未遵守上述规定,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其次,在工作中遇到不合理的待遇或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时,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该法明确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以及享有带薪年休假等权利。 最后,如果公司未能及时与您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的加班费,您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建议您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工牌、考勤记录、工资单等,以便在诉讼过程中更好地证明您的主张。 总之,您可以通过合法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以备将来需要时使用。如果您有其他疑问,请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