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提前告知就解除劳动合同,需承担什么责任
16天前在实践中,如果用人单位未经事先通知即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违法解除合同的赔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因此,当用人单位在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且存在上述任一情形时,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由于劳动关系具有相对稳定性,即使用人单位没有提出解约理由,也可以视为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相应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