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签订的是上一休二,每天16个小时上班时常,可是现在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改成了上一休一,每天十小时,正常休息期间还要求加班去公司,请问如何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4-09-10 00:19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本单位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如果您的劳动合同已经满五年,并且您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即使您的工作时间从原来的每周16小时调整为每周10小时,您的合法权益也应得到保障。 其次,在实际工作中,如果您发现加班的情况不符合法律规定,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或投诉,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此外,您还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的方式,要求其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确保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最后,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工作日志、考勤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作为维权依据。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更有效地维护自身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