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在厂里好了好几年了,现在厂里只给底薪1500 我不在那厂里想离职有赔赏吗?
2025-06-26 15:06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员工在工作期间如果因为个人原因需要离职,一般情况下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同时,公司也应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您已经连续工作了好几年,并且没有违反公司的任何规章制度,那么您有权要求公司按照您的工龄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然而,具体的赔偿金额还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如当地的生活水平、工资标准等。 建议您与所在单位进行沟通协商,了解具体的赔偿规定和流程,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寻求帮助,获取更专业的法律意见和支持。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