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咨询一下,我老婆在宁波上班因工作把脚趾头杂碎3个脚趾头,鉴定10级伤残,厂里面只给我们1万1千多块钱,说是7个月的基本工资,这样对吗?帮忙看看谢谢,
2025-03-24 08:06您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受伤后获得的赔偿金额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算。您提到的“基本工资”可能是指员工的月工资收入,但具体赔偿数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首先,如果您的妻子是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并且符合相关的工伤认定条件,她有权获得相应的工伤待遇。工伤待遇通常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其次,关于赔偿的具体数额,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工伤等级。10级属于工伤中的轻伤等级,赔偿的标准一般会比其他级别低一些。 工资水平。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之间的工资水平差异较大,因此赔偿金额也会有所不同。 受伤时间。如果是因为长时间的工作导致身体损伤,可能会得到额外的赔偿。 建议您与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联系,了解具体的赔偿标准和程序,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祝您早日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