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咨询一下,我的情况是,我是退伍军人,安置在内蒙古自治区大杨树林业局工作,当时是消防队,后来到公安局但没转警,在2004年林业局把我下岗分流了,三月没安排工作,我就离开了,为了生活吗?后来林业局就把我除名了,没有接到通知书,也没有电话,养老保险都是我交的,一直到现在,但是我在一一年得了脑出血,左侧偏瘫 丧失了劳动能力,找林业局要求病退 ,告诉我没文件办不了,以两年了,又说我是买断人员交的养老保险,我没有得到买断一分钱啊,然后又说我是一次性安置人员,信访林业局上级内蒙古自治区大兴安岭国有林管理局信访处答复,此事不归他们管,我应该如何办。
2025-03-13 22:00您的情况涉及到多方面的法律问题。首先,您是一名退伍军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的规定,您有权享受相应的待遇和权益。其次,关于您的工伤保险待遇问题,您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认定为工伤,并按照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再次,关于您的养老保险问题,由于您是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您的养老保险由所在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因此您可以要求所在单位补缴欠缴部分的养老保险费。最后,如果您认为自己符合病退条件,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办理病退手续。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助您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