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个问题,我们公司因为公司原因在我怀孕接近3个月的时候把保险从重庆转到沈阳,在沈阳要是到我生的时候生育保险未到10个月,但保险从未断过,这种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2025-05-17 03:38您好!根据《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您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符合参加生育保险的条件,并且已经连续缴纳了相应的生育保险费用,那么您应该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险的相关待遇。但是,如果您的生育保险在您所在的城市没有达到规定的最低期限(通常为10个月),则可能会影响您享受相关待遇。 具体来说,如果您在沈阳开始缴纳生育保险费时,该城市规定生育保险缴费期至少需要满10个月,而您在此前的重庆并未达到这个标准,则可能会导致您无法享受沈阳地区的生育保险待遇。 因此,建议您及时联系沈阳当地的社保机构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政策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以确保能够顺利地享受到生育保险的福利。同时,也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寻求专业的意见和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