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个商场销售员,现在是休产假时间,之前流产了,后面又怀孕了,相当于2年时间没上班,公司也没发基本工资,但是一直交保险,这次要撤柜了,公司说这两年都没工资,所以解除合同不赔偿,今年和我签合同也说撤柜不赔偿,请问合理吗
2024-11-04 21:34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您的情况符合上述情形,因此公司在您没有提供正常工作的情况下解雇您并不合法。 此外,关于公司未支付工资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计入个人账户;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如果您有社保缴纳记录,且已经连续缴纳了两年以上,那么公司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向您支付工资差额。 建议您与公司协商解决此事,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工资条等,以备后续维权之需。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