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班没几天老板和我签了一个合同规定合同有效期一年 但是现在我想辞职 我提前30天和他说的说了3次老板同意了 等我走了以后 他就说我没有上班满一年按照合同要扣我20天工资说违约金 就是变相报复 可是合同也没写啊 我想问合法吗 打电话给老板 老板还说 你可以去告我
28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雇主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工作合同。在您的情况下,您已经向雇主告知了离职意向,并且提前30天通知了这个决定。在这种情况下,通常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需要遵守一定的程序和条件。 然而,您提到的“违约金”可能是指在合同中约定的一种赔偿条款,该条款旨在作为补偿雇主因解雇员工而遭受的损失。如果这种违约金是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则它可能是有法律依据的。此外,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的金额或计算方式,那么可能无法确定是否适用违约金。 关于解除合同后扣留工资的问题,这取决于合同的具体规定以及法律规定。如果您认为雇主的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步骤。 首先,尝试与雇主进行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并要求解释为什么扣除工资。 如果未能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将此情况提交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直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提起申诉。 在处理过程中,确保保留所有相关的书面证据,以便将来可能的法律行动提供支持。 请记住,在任何情况下,保护自己的权益都非常重要。如果遇到困难,请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获得更好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