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工作担任超市收银员6年,今年2月份查出眩晕病,拍头部颈椎ct无阳性体征,西医和中医诊皆断为眩晕病,于今年3月份续签了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可以申请仲裁吗?胜算多少?或者是可以申请离职吗?单位应该给予什么离职补偿?
18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在单位工作期间因眩晕病而被诊断,并且单位与您续签了劳动合同。在此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选择。 申请仲裁。如果您的眩晕症状影响到了您的正常工作或生活,您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和其他相关待遇。 申请离职并获得赔偿。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健康状况对您造成了重大影响,建议先尝试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以争取得到合理的补偿。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是否适合离职取决于您的具体情况和合同中的约定。通常,如果您的工作是由于健康原因导致的,可能会影响您的离职决定。因此,在做出决定前,最好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职业指导师的意见。 关于赔偿金额的具体数额,这将取决于您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以及您的具体损失情况。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便了解更准确的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建议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作出决策。在任何行动之前,建议先咨询专业人士,如律师或其他相关的专业人士,以获取最准确和合适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