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提下月初离职,oa已审批,这个期间被开除合法么?
15天前在处理涉及员工的法律事务时,需要谨慎对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需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如果是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则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然而,在您的情况下,您提到的“本月提下月初离职”可能意味着您已经在下月初提出离职申请,并且OA(办公自动化)已经审批通过。这种情况通常被视为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并不需要额外的通知或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您目前的情况似乎不构成违法解雇。不过,请注意,具体情况可能会因地区差异和公司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您与公司的HR部门进行详细沟通,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如果您对公司的决定有任何疑问或不满,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调解或仲裁来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