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上了没几天班,我是2017.10.25号去的然后2017.11.3号被公司辞退的,理由就是部门要解散了,上班的时候签了个保密合同说是7天之内离职没有工资,可是我已经干到7天了 加上2天休假总共9天,公司不给工资,这个合理吗?
2025-02-20 09:5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因此,在本案例中,即使您已经连续工作了9天,也应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建议您与公司协商解决此事,并收集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寻求劳动仲裁或其他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