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们好,我在1月27日那天早上8点上班,那天雪不得太大,我在7点打了个电话给领导,今天要不要上班,领导说要上,厂里要货,我讲奇车奇不动怎么办,领导说我开车过来接你,我就出门了,结果走着走着就跌倒在地,把腰骨跌开了位子,我到医院华四万元医约费,老板出三万七,问问法律,我这算工伤吗,我在闲3个多月了,老板不官了,到厂里找他,老板有点不想踩,法律我现在怎么做,谢谢给我一个回答好吗?
2025-07-22 13:13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符合工伤的认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您的伤情属于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情形,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您可以提供以下材料。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医疗诊断证明书或其他医疗证明文件; 工伤事故经过说明(如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等); 其他相关证据。 如果您已经按照上述要求提交了申请,并且被认定为工伤,那么您有权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具体赔偿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已经在华四万元医疗费的基础上得到了三万七千元的补偿,因此剩余的金额可能会作为残疾赔偿金给予您。至于是否继续留在原单位工作,需要考虑您的身体状况和康复情况。如果您的身体状况允许并愿意继续工作,您可以向雇主提出重新就业的要求;如果身体状况不允许,则可以申请离职并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