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单位搬迁,我己在同意书签字,现发现赔偿不合理还可以找他吗?
回答数:607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果您的工作合同中有明确的工资条款,并且您已经签署了同意书,那么您可以要求按合同中的工资标准进行补偿。如果您认为补偿不合理,可以考虑与对方协商解决,或者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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