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下呢?我这边在一个工厂上班,合同上注明试用期3个月,但三个月在2月15日就到了,后来我写了转正申请,工资公司高层至今没批,但是在合同上注明试用期离职需提前一个月,那我现在申请离职,几天之后走,相当于我没有提前一个月提出,可以不?我需要付出什么代价?我的工资可以拿回不?我的试用期工资就是入职单我填的工资
2025-06-16 18:21尊敬的客户, 关于您所询问的问题,以下是我所能提供的解答。 根据您的描述,如果您的试用期已满且符合转正条件,那么您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即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这意味着您有权要求公司在收到您的书面通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起开始计算剩余的试用期。 至于是否可以拿回您的试用期工资,这取决于您的具体合同条款和公司的政策。一般来说,在试用期内被解雇,公司通常会退还部分或全部试用期工资作为补偿。但是,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与雇主沟通以获取更详细的解释。 请记住,任何情况下,请务必确保您的行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尊重公司的规定和权益。如果您对上述信息有任何疑问或担忧,请随时向我提问,我会尽力提供帮助。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