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幼儿园老师,前段时间我们园长给我妈打电话说我在县上租房子了,还说我一晚上没回学校,本来没有的事,她却损坏我的名誉,一天晚上我们一起去玩,两点多就回学校了,她却扣了我们100工资,在上学期我一直在忍着,这学期我忍不下去了我就自己吃药了,园长知道我吃药的事却没有及时把我送医院,而把我送回了家里,还说我吃药的事和幼儿园没关系,我是一个打工的人
2024-09-28 03:53尊敬的用户, 首先,我要强调的是,您的情况涉及到严重的侵犯个人隐私权和名誉权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尊重他人的权利和个人隐私。 作为教师,您有权享有公正的职业环境,并且在工作场所受到公平待遇。当雇主或上级管理人员未经授权地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时,应该采取适当的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被扣发工资或其他形式的经济惩罚,或者遭受人身攻击等行为,都应该立即向相关部门投诉,并寻求法律帮助。 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健康状况需要得到及时的医疗关注,那么您有权利要求雇主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包括将您送往医院接受治疗。如果雇主拒绝这样做,您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问题。 最后,建议您与园长进行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和请求解决的方法。同时,也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情绪和身体状况,避免因为情绪失控而导致进一步的问题发生。希望您能够尽快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再次提醒,如需法律咨询服务,请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