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6年,有保险,被烫伤后住院70天,期间住院治疗费用公司出的,期间有专人护理,出院半月后公司通知放假,工资停发,保险没有中断,过年时给了一个月工资作为奖金,现在已经距离受伤时7个月,到现在公司只通知说上班,但不提其他赔偿之事,心里很委屈,想快刀斩乱麻,和公司做个一次性了断,我该怎么办
2024-08-20 11:47首先,您有权要求公司的合理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其次,您有权要求公司提供必要的医疗证明和诊断书,以支持您的伤残认定。 最后,如果公司拒绝与您进行协商或者拖延时间,您可以考虑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您在处理此事前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获得更详细的法律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