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辞职上交了辞职报告,劳务公司说我没提前七天申请辞职,说我自离,乱扣我钱,我该怎么办
2025-02-28 16:03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您的离职行为被认定为是“自离”,那么您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建议您首先与劳务公司进行协商,看是否可以达成和解;如果无法解决,您可以考虑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对方支付拖欠的工资和其他相关费用。同时,也可以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离职申请表、工作交接记录等,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证明。最后,如果您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还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些建议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