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营业员2015.5.13进商场,2016.3.20离职。2016年5月又进商场到2018.4.23离职,请问他有几天年休假
5天前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号)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因此,该员工在商场工作的期间为。 -从2015年5月13日至2016年3月20日,共9个月; -从2016年3月20日至2016年5月13日,再进商场,未满一年,不享受年休假。 -从2016年5月13日至2017年4月23日,共11个月; -从2017年4月23日至2018年4月23日,共6个月。 总共的年休假时间为。 -9个月(前9个月) -5个月(后6个月) 所以,该员工总共可以享有14个月的年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