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发年终奖了,要乘以一个出勤系数。由于我请过婚假和护理假,出勤中这两部分被扣除了。但我看《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这两个假是视为出勤的,工资照发,不影响福利。公司考勤规定缺勤定义中也无这两个假,现在公司解释是年终奖公司合同中没注明十三薪,十四薪,具体约定的,公司就有根据实际情况的发放决定权。而我认为他们换概念,我不管你年终奖如何发,出勤率中不应给我扣了这两个假。请问公司的做法合法吗?我是否应主张自己的权益
4天前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劳动法中的请假制度以及奖金的发放。首先,根据您的陈述,《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并未明确指出婚假和护理假被视为出勤,因此在工资计算中应当予以考虑。 其次,在劳动合同中关于“十三薪”、“十四薪”的约定并不影响对这些假期的认可和待遇。公司有权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年终奖的分配,但这种分配应当基于公平、合理的标准,并且不违反法律规定。 针对您的疑问,您可以尝试以下几种途径来维护自己权益。 提交书面申诉。您可以直接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诉,说明您认为休假期间的出勤情况应当得到考虑,请求公司在年终奖发放时考虑到这部分时间。 寻求第三方调解。如果公司不予理睬,可以寻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调解或者裁决。 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若上述方法均无效,可以考虑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补偿金或其他赔偿。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请根据具体情况和当地的法律法规来处理此事。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