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老师你好:我爱人被单位开除了,开除处罚的同时没发2个月工资,并且把她投到单位股份一并没收处理,原因是:和我爱人同小区的一个客户在店里看了定制家具,但是也没有下定金购买,只是了解了产品和价格,因为同小区,我爱人了解到这个客户是因为超预算了才没有购买,出于为客户考虑就推荐客户到我们厂里定制家具,并且成单,就因为这个,我爱人单位就以损害公司为名有了上述处罚,请问律师,以你们专业角度看,公司这样做对不对?我爱人该怎么办?
2024-11-28 04:15您好!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您的妻子的行为并没有违反公司的规定。如果她确实帮助了一个潜在的客户完成了一笔交易,那么这可能是一种积极的销售行为。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做法可能存在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员工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商业活动或接受客户的馈赠。如果您的妻子参与了这样的行为,那么她的行为可能会被视为“商业贿赂”,这可能是导致公司对其采取处罚的原因之一。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的妻子尽快向公司说明情况,解释其行为并非出于个人利益而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客户。同时,她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以便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制定合适的应对策略。 最后,希望您的妻子能够理解公司的立场,并按照公司的规定行事。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