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84年参加工作,1997.7月被单位强制买断。此后,再也没有就业!也一直没有交社保。目前也没有养老保险和医保。1998.2月单位实施五险一金。请问:我1984年到1997年的养老保险可以视同缴费了吗?我应该怎么办?请尽可能详细解释一下。拜托!另外,打电话到劳动保障局咨询了一下,告知我的结果是,1998年2月以后被买断的,可以视同缴费。1998年2月之前被买断的不在此类。我应该怎么办?
2025-08-02 21:18关于您提出的关于“1984年到1997年的养老保险是否可以视同缴费”的问题,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对于在1997年7月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在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如果其符合相关规定条件,可以申请将该期间的工作年限视同为实际缴费年限。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具体能否申请视同缴费需要结合您的具体情况来判断。例如,您是否有资格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或待遇,以及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您的工作年限确实属于视同缴费范围等。 至于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建议您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进行详细的咨询,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法律适用可能因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请务必咨询专业人士获取准确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