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司跟老板提出离职,谈话的时候老板言辞很过分,第二天做完事情交接完,第三天不去了,老板现在我补签劳动合同才发我工资,不然不发,要是签了劳动合同,她克扣或说我提前离职什么的,合同生效嘛
2025-09-22 14:50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如果双方已经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工作时间和工资支付方式等条款,那么该劳动合同应当是有效的。因此,在没有证据证明存在任何违反劳动法规定的事实的情况下,您可以要求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领取工资。 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平对待,可以考虑收集相关证据,如录音、视频记录或者书面证词等,以备日后可能需要向相关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时使用。同时,建议与雇主协商解决问题,寻求友好解决的可能性,避免将争议提交到法庭。 总之,作为劳动者,您的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