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请问一下,进厂时有人问了工资,说小工3600,跟车 4000,到半年发工资我们拿到3500一月。问工资的那个同事小工、跟车都做过,他两个月前辞工时就,就拿3600和4000,难道非要问一下工资,才能拿小工3600,跟车4000,我想辞工他又不給辞,半年发工资劳动法是否允许,我刚刚看劳动法有一条工资应该是每月发,进厂时没有签合同,辞工需不需要 提前一个月提出,没有签合同,还需要正常程序辞工,辞工后,工资也要等到半年后才发,
2024-11-23 17:36您好!关于您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规定,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有权了解自己的工作条件、待遇等信息,并且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支持其陈述的真实性。因此,在您与雇主协商工资事宜时,有权利询问并获得相关信息。 其次,关于工资支付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这意味着,无论何时,只要劳动者提供了合法有效的劳动服务,都应该按时、足额地得到相应的工资报酬。 再次,关于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也做了明确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最后,关于工资发放的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也有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综上所述,您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