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贷款公司借了4.5万元,但实际上只给了我4万,利息为5分,另外的5千作为利息被贷款公司扣了,我把车抵押给了贷款公司,第一个月我电话没接到,他们就把车卖掉了(我的车值10几万,也没给我多余的车款),还让我继续每月还2250元利息,我想找个律师帮我起诉。我和贷款公司都在深圳。
2024-06-24 01:07首先,根据您提供的情况,贷款公司的行为可能涉及几个法律问题。首先,贷款公司预先扣除5000元利息的做法可能违反了相关金融法规,因为通常利息是在贷款期限内按期支付的,而不是在贷款发放时预先扣除。其次,贷款公司在您未接到电话的情况下就擅自出售您的车辆,这可能侵犯了您的财产权,尤其是在车辆价值远高于贷款金额的情况下。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起诉贷款公司要求返还车辆或赔偿损失,并要求确认贷款合同中的利息条款无效。同时,您也可以要求贷款公司返还多收的利息,并停止不合理的利息收取。 在起诉前,建议您收集所有相关的证据,包括贷款合同、还款记录、车辆价值证明、以及贷款公司出售车辆的证据等。此外,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具体的法律程序和可能的法律后果,制定合适的诉讼策略。 由于您和贷款公司都在深圳,您可以寻找当地的律师事务所,选择一位有经验的律师来代理您的案件。在律师的帮助下,您可以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