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工作安排为由,自2018年3月份起至今未给我安排工作,自2018年7月23号起因工作待岗不给我安排加班,也没安排工作,每月只拿底薪。
2025-10-16 04:34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在您提供的信息中,我了解到您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已经终止,但公司未给您提供任何补偿或安置工作。因此,建议您及时收集证据,如工资单、考勤记录等,并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者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和其他赔偿。同时,您可以寻求法律帮助,委托专业的律师进行代理,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