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在单位受的工伤,有工伤证,劳动能力鉴定为八级,后经残疾鉴定为二级。现在我仍在本单位坚持上班,我的工伤证和残疾证都在给本单位使用。我想请问一下,按照法律规定我应该享有哪些待遇?
2025-10-16 05:4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您在单位因工受伤并被认定为工伤,同时又经过了残疾鉴定确认为二级伤残,您的权益应受到相应的保障。 工伤保险待遇。 -您有权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费等工伤保险待遇。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您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关费用。 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是确定您的工伤等级的重要依据之一,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进行再次鉴定或申诉。 其他待遇。 -除上述外,还有可能获得职业康复、就业指导等方面的帮助和支持。 -另外,如果您的工作性质与伤残程度不匹配,可能还会得到适当的补偿或调整工作岗位。 个人权利保护。 -作为劳动者,您有权要求单位提供合理的休息时间、必要的生活照顾等支持措施。 -如果单位违反相关规定,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投诉。 请注意,具体待遇可能会根据各地的法律法规有所不同,建议您详细查阅当地的工伤保险政策和残疾人保障条例等相关文件。此外,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意见或者关于具体的案件处理,请及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