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工厂做了一个多月,不想做了,要离职,领导说除了天灾人祸其他都不批,还说要么自离要么找人事,是7月28号签的申请,8月24要走,领导一直不批
2025-10-14 05:13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我理解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在大多数情况下,员工如果想要离职,通常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并且获得公司的同意。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例如遭遇了自然灾害或重大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存在特殊情况导致无法正常工作等情况时,可能会有特殊的规定或政策来处理。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人力资源部门说明您的情况并询问是否有相应的处理程序。 如果您已经按照法定程序辞职并且收到了离职通知书,但仍然未能得到批准,建议您再次与人力资源部门沟通,了解具体的原因,并寻求进一步的帮助和支持。同时,您可以考虑保留相关证据,如离职通知书、请假记录等相关文件,以便在必要时进行申诉或维权。 最后,请记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