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个房地产公司的财务人员,公司拖欠了两年工资没给,无奈离职,但因没有正式的劳动合同证明我曾是其员工,我将公司部分账本拿回家,想以此为证并索要工资,这样做违法吗?
2025-04-13 03:19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您在离开该公司时未能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您可能无法通过口头协议等方式主张您的权利。建议您尽快与公司协商解决工资事宜,并保留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如果情况严重,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