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问题是这样的,我在工业园区上班,来这家公司上班的时候,老板给我说是五千块一月,我和老板是老乡,有过接触,我和几个同事都是老乡,老板说都是老乡他们都三千多,让他们知道你五千不好弄,就说合同上写三千七,还有一千三年底他给我,我也没多想就答应了,过了一年多我要用钱就向他要了,好像是一年零几个月一万四千多他给我了,后来公司效益不好,我要了几次钱,就说了各种理由说暂时没钱,今年六月我因为要装房子结婚,就不干了,走的时候去要钱给了我一千块,说过段时间给我,我回家装房子钱不够就打电话,结果电话不接,短信不回,前天同事打电话给我说,老板给他说,他不管公司了,让我向公司要,我能要回我的钱吗?三万四千元
2025-04-13 04:43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能存在以下几点可能影响您的权益。 合同条款。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当明确约定工资支付的具体时间和方式。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则可能需要通过协商解决。 保密协议。在某些情况下,公司可能会要求员工签署保密协议以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如果您已经违反了保密协议,那么您可能无法获得赔偿。 法律诉讼。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比如提起劳动仲裁或民事诉讼。在进行此类诉讼时,建议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进行。 请注意,以上仅是一般性的建议,并不能替代具体的法律咨询和判断。在处理类似情况时,建议及时与专业人士进行沟通,以便得到更加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