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21岁)被他同学介绍到武汉头道街附近装电梯,3月28号去的,29号开始上班了,4月7号老板把相片和身份证复印件拿走了,4月8号上午孩子在上班时手就被东西砸了右手中指骨折缝了15针,手术费老板给拿的,我去武汉找老板三次了,我问老板给他上保险了吗,老板说上了,现在老板说给记工也不给营养费也不开工资。现在医院检查说有可能会截肢,老板一直也没有一个明确的态度想起诉该老板。
2024-06-24 08:15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的孩子在工作期间受伤,首先需要确认的是孩子与老板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以及是否为工伤。如果属于工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孩子有权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伤残津贴、停工留薪等。 您提到老板已经支付了手术费,但未提供其他赔偿或补偿。如果老板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他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您需要收集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证明、工伤发生的时间地点、医疗记录、老板的承诺等。 如果医院检查表明有截肢的可能,这将影响孩子的伤残等级和赔偿金额。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尽快联系专业律师,以便进行详细的法律咨询和准备诉讼材料。律师可以帮助您评估案件的可行性,指导您如何收集证据,以及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您孩子的合法权益。 同时,您也可以考虑与老板进行协商,尝试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赔偿协议。如果协商无果,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请注意,诉讼可能会涉及一定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因此在决定是否起诉前,需要充分评估各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