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在线咨询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就是我在一个公司上班,然后现在需要辞职,我是是九月份的时候递交了辞职申请给我们主管的,但是因为主管是我的男朋友,他就劝我不要离职,所以我的辞职申请他没有递交上去,现在我需要辞职,可是公司说我是急辞需要扣除我百分之二十的工资,我应该怎么办,这个是算急辞的吗 ,而且我今天去上班,然后发现身体不舒服,和主管请了假,写了请假条的,现在公司说我直接走要罚款,还要算急辞扣百分之二十的工资,我想问一下,这样的问题我该怎么办呢
2026-01-11 13:02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向我们咨询关于您的情况。在理解并尊重您个人选择的同时,我也希望您能了解,在大多数情况下,员工主动提出辞职并不构成解雇或被解雇的理由。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正当理由辞职,那么您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执行。 关于急辞的问题,通常指的是由于紧急原因而提出辞职的情况。如果您的健康状况确实导致您无法正常工作,这可能符合急辞的要求。然而,具体是否属于急辞还需要考虑一系列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您的工作能力是否受到严重影响; -您的身体状况是否对您的工作效率产生影响; -您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的健康状况已经恶化到影响工作。 因此,建议您与公司的相关部门沟通,详细了解公司的政策,并收集相关的医疗证明和其他支持性文件,以便更好地说明您的情况。 至于请假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员工有权要求休息日加班或者病假等假期。因此,即使您在请假时提供了请假条,也应当得到相应的休假时间补偿。 最后,请确保您的所有行为都遵守当地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政策。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担忧,请及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 祝好, [您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