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6月20日进入公司试用期,8月8日提出辞职,8月9日递交电子版离职申请,并提醒经理注意接收,试用期与转正都没签合同与协议,面试时说试用期一个月,每月15日发放工资,今天是8月15日我问公司财务工资发放情况,财务通知我说目前公司卡里没钱,什么时候发放工资另行通知。我该怎么做能立即要回我的工资?
2025-10-21 10:17在您离职后,应立即向您的前雇主发出书面通知,告知他们您的离职意向和请求支付未结工资的声明。您可以要求他们提供一份详细的离职报告,以确认您的所有工作义务已履行完毕,并且没有任何遗留的问题或欠款。如果他们的答复中没有明确提及任何拖欠工资的情况,那么您可以进一步寻求法律帮助来解决这个问题。 此外,您还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步骤。 记录相关证据。保留所有的沟通记录,包括电子邮件、短信、通话录音等,这些都可能对证明您已经明确表达过离职意愿并请求薪资非常重要。 收集支持性文件。如公司的招聘广告、面试记录、培训材料、考勤表等,这些都是证明您入职时间和职责的重要文件。 寻求第三方的帮助。如果可能的话,可以联系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或者专业的律师,他们可以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自己的权利,并提供必要的法律建议和支持。 保持耐心和冷静。在处理这类争议时,保持冷静和理性是非常重要的。避免情绪化的反应,这可能会导致事态恶化。 通过以上方法,您可以尽可能地保护自己,并为未来可能发生的类似情况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