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是一个建筑工人,我在合浦县石湾镇洞心村,帮一户人家建房子,我们双方口头说建三层房子,但做到二层一米伍左右,房东突然叫不做了,他第二天结清帐给我4000元,后来他说我们二搂当时搬东西碰松了十几块砖,他当时恐吓我,说我不还我所得的工钱给他就打我,所以我就给了四仟元给房东老板,到现在已一个多月了,老板都不还工钱我,你说他这种行为,是属于抢劫行为吗?
2024-12-03 06:40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并不构成抢劫。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工程范围和标准以及可能的风险是双方需要协商解决的问题。如果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来解决。 如果您认为房东的行为已经构成违法或者侵权,您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并赔偿损失。同时,建议保留与房东之间的所有往来记录,包括录音、书面协议等证据,以便证明自己的权利和主张。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当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并及时采取适当的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