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收到了一封律师函,关于劳动合同的问题。然后联系了对方委托人,对方委托人称他没有委托律师像我发律师函,请问我现在能否联系该律所让他撤回律师函并书面道歉呢?
11天前首先,您有权要求对方律师撤回其发出的律师函,并向其表示歉意。您可以直接与律师事务所联系,表达您的诉求和希望得到的解决方案。在沟通中,您可以强调您的权利,并提出具体的期望,如律师函的内容、发送的时间以及您对对方的预期处理方式等。 同时,您也可以考虑聘请一位法律顾问,协助您进行这一过程。他们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帮助您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此外,在此过程中,保持冷静和理性是非常重要的,避免情绪化的反应,因为这可能会使情况变得更加复杂。 最后,记得保留好所有的沟通记录,包括电子邮件、电话录音、短信等,以便将来需要时作为证据使用。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已经违反法律规定,您可以寻求相关部门的帮助,比如劳动监察部门或人民法院。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在做出任何决定之前,建议您先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